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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大庄村城中村改造范家庄搬迁万金城安置房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5/3/10  

 
 

   

殷都区大庄村城中村改造范家庄搬迁万金城安置房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殷都区大庄村城中村改造范家庄搬迁万金城安置房小区红线外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三条道路:

1、文源街:西起华祥路,东至钢花路,道路全长925.29m,红线宽度37m,为城市主干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计时速50km/h

2TX27 号路:西起TX38 号路,东至钢城路,道路全长232m,红线宽度20m,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计时速30km/h

3TX38 号路:南起文源街,北至TX27号路,道路全长278.08m,红线宽度20m,为城市支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设计时速30km/h

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热力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2415.25万元,拟定项目建设工期为一年。

二、环境影响概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路基施工过程中由于挖取土、填方、弃土、推土及搬运泥土和水泥、石灰、沙石等的装卸、运输、拌合过程中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环境空气中。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行时排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

项目运营期,道路两侧空气中CONO2小时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时泥土、泥浆散落、漏油等会造成水体局部油污染;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施工区附近的地表水体有轻微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是路面径流,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暴雨径流是运营期产生的非经常性污染。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在道路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类型较多,如道路地基处理时有柴油打桩机、钻孔机械、真空压力泵和混凝土搅拌机械等;这些突发性非稳态噪声源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道路营运后,道路行驶的车辆的发动机产生噪声;另外,车辆行驶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磨擦等也会产生噪声;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4、生态环境

在施工期道路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表现在毁损植被、占用农田、引起水土流失、造成农业减产和改变土地利用方式、造成景观破坏等。

道路在运营期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占用耕地、林地。其影响方式主要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影响植物生境和动物生境,改变原有的景观状态等。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拆迁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道路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道路上的尘土,产生量很少。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对水泥、砂、石灰等易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并采取加盖蓬布等遮挡措施;配备洒水车,对沿线施工便道和进出堆场的道路经常洒水。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措施为在道路两侧种植绿化林带,以期达到吸附净化汽车尾气、扬尘的作用。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由于生活区污水排放量很小,沉淀后用于降尘,对地表水不会构成明显影响;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对工人加强教育,科学施工;在有雨水及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沉淀池,使泥沙沉淀,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施工完成后推平沉淀池。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径流,本工程雨水管道拟分为两个系统,道路雨水经工程边沟、急流槽和引水沟共同组成的排水系统收集后就近排入道路附近天然沟渠内。桥梁雨水通过设于防撞墙内侧的雨水进水口收集排至地面道路排水系统内。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间,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和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在运输路线穿镇过村时,做到减速慢行和禁止鸣笛;在施工机械上采取消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不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尽可能选在白天施工,在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

运营期受噪声影响的主要是道路沿线敏感点。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营建绿化带,以及调整临路一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等。

4、生态保护建设方案

对施工期间的临时占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临时围挡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5、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营地设置生活垃圾存放的专用设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市生活垃圾回收站集中处理,对工程弃渣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运营期加强路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改善广大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在严格执行工程环保措施,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对道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人:张国顺

联系电话:0372-3996163

电子邮箱:ydqjshbj@126.com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东段82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71-65826708

电子邮箱:2843885382@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3号楼180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安阳市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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