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渠滨河路、灵隐路等路段管网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渠滨河路、灵隐路等路段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经招标人确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渠滨河路、灵隐路等路段管网工程施工;
1.2招标编号:HNHYZB-20250729;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郑州市
2.2招标范围:热网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3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质保期:2个完整采暖季。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东风渠滨河路(大河路-新兴街);西太康路(铭功路-二七路);紫东路(紫辰路-银莺路)。
第二标段:郑新大道(新州路-宇通路);鑫睿路(龙翔六街-北三环)(设计起点0+012.5-0+040)。
第三标段:灵隐路(德风街-明月路);城东路(航海路-康居东瑞佳苑);金成东苑供热支网过红专路、姚寨路。
第四标段:碧云路(赣江路-南三环);人和路与环翠路连接。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段投标,但不限定一家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3.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3.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30日
四、开标信息:
4.1开标日期:2025年8月21日09时30分
4.2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177297.54元;
项目经理:李振阳 注册证号:豫241151580441;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01512.99元;
项目经理:武保栋 注册证号:鲁1372012201301406;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德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486963.49元;
项目经理:任晓利 注册证号:豫 241111120704;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德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24833.08元;
项目经理:任晓利 注册证号:豫 241111120704;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971128.99元;
项目经理:李振阳 注册证号:豫241151580441;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腾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49205.17元;
项目经理:张万会 注册证号:豫241171712020;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军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5498.79元;
项目经理:武保栋 注册证号:鲁1372012201301406;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67751.84元;
项目经理:李振阳 注册证号:豫241151580441;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德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38594.78元;
项目经理:任晓利 注册证号:豫 241111120704;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德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93350.61元;
项目经理:任晓利 注册证号:豫 241111120704;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腾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91762.27元;
项目经理:张万会 注册证号:豫241171712020;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42188.40元;
项目经理:李振阳 注册证号:豫241151580441;
质量:合格; 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 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11236
邮箱:zzrlzb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号 28楼
联系人:宋先生、贺女士
电话:0371-56505020
传真:0371-56505020
邮箱:hongyezbb@126.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