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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48 |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一批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宛城政采磋商-2025-48-1 | | 南阳宛发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滨河路3号 | 1,179,2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一批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王伟栋 | 豫241151696697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吴坚(组长)、杨青娅、陈文灵(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13,792.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汉冢街 | 联系人:刁俊杰 | 联系方式:137076305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鹏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鸭电社区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1幢1单元301室 | 联系人:魏玉菊 | 联系方式:1663990652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魏玉菊 | 联系方式:16639906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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