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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淅财招标采购-2025-121 |
2、采购项目名称: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灶运营管理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1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12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服务内容: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灶运营管理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每年250个工作日)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淅财招标采购-2025-121-1 |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灶运营管理 | 淅川县丰曦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上集镇启贤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120米1号 | 1,459,72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1.8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灶运营管理项目 | 淅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灶运营管理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期( 每年250个工作日 )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王新征(业主评委)、闫建伟(组长)、靳罡、张咏黎、田旭峰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 |
收费金额:23,00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淅川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系统内线上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系统内线上或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淅川县财政局 监督部门代码:11411326006042033B 地 址:淅川县金河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668835。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淅川县人民法院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启贤路与政通路交叉口 |
联系人:王建会 |
联系方式:1393779011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淅川县大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淅川县上集镇工业大道与范蠡大道交叉口产业集聚区 |
联系人:郑丽娜 |
联系方式:0377-6922961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郑丽娜 |
联系方式:0377-69229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