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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157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8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143号-1 | | 栾川县恒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鸾州大道与伏牛路交叉口西 150 米路南 | 2,315,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0.83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栾川县2025年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项目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裴孟琪 | 豫2412022202305252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牛东科(组长),郭红第,李强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5150.00元,由中标人向本项目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25,15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栾川县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68223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诏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栾川县文化路文化新村院内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763035883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763035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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