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5-22 |
2、采购项目名称: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30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采购内容: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位于平顶山郏县,本次环卫作业项目采购范围包括:城区外环道路20条主次干道,迎宾大道南段1、凤翔大道西段、南环路1、迎宾大道南段2、张良路南段、侯公大道、南环路2、南环路3、站前大道、创业路、兴业路、建业路、兴隆路、文化大道、城墙南路、郏景路南延、广场西路、广场西路南延、文化大道东延、山陕庙路南段、三个村庄(徐庄、当铺庄、史庄)及鸿丰汽配城、高铁站垃圾清运。总服务面积1558270平方米,以上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清运至平顶山中电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洒水,绿化带保洁,垃圾桶(果壳箱),中转箱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维护、公厕保洁维护等绿化带保洁,垃圾桶(果壳箱)、中转箱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维护、公厕保洁维护等。 2、服务区域:郏县城区。 3、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进行清扫保洁;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2025621号-1 | 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 | 兴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南建宏中央花园二期1号楼8层 | 25,750,736.25 | 元 | 评审总得分:84.68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城区部分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 | 满足采购人需求,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进行清扫保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满足采购人需求,按照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进行清扫保洁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王晓恒、朱琳、叶琨、李柯、刘亚丽、吕远征、杨孝克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供应商中标后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以中标总价为基数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
收费金额:163,003.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1】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兴盾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5.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6.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7.监督单位:郏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046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郏县城市管理局 |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行政路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137034019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省中塍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3室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1813758998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181375899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