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93 |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官营镇人民政府2025年第四批预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张官营镇小常村内道路项目、张官营镇紫金城村内道路项目、张官营镇刘寨村通组道路项目)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1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2025595号-2 | 张官营镇刘寨村通组道路项目 | 河南豫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环保大厦16楼U1615 | 682,92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5.67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张官营镇刘寨村通组道路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45日历天 | 李艳培 | 豫2412023202403433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新华、王保军、闫世良(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市场调节价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金额:8,208.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二】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详见附件三】 4、中标人投报业绩【详见附件四】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豫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6、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联系电话:0375-5057526。 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8、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鲁山县张官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鲁山县张官营镇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1378322308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平顶山鸿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1号---双创孵化中心南二楼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方式:1921369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