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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中标公告

2025/7/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4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承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区域内食品安全检测业务。
包一抽样区域:郑港、龙港、八岗;总抽检批次76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99/批次,其他食品抽检289/批次,专项抽检及重大活动抽检275/批次。
包二抽样区域:银河、三官庙、龙王、八千、大马、洧川;总抽检批次72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65/批次,其他食品抽检288/批次,专项抽检及重大活动抽检275/批次。
包三抽样区域:综合保税区(滨河)、清河、冯堂、岗李;总抽检批次74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93/批次,其他食品抽检278/批次,专项抽检及重大活动抽检275/批次。
包四抽样区域:机场口岸(新港)、张庄、明港、大营;总抽检批次763/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203/批次,其他食品抽检285/批次,专项抽检及重大活动抽检275/批次。
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公开-2025-43206 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红瑞路与冬青街交汇处西南角C2 产业团组11#楼 1-5层 717,220.00 评审总得分:94.5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郑港财采公开-2025-43207 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路10 号 655,200.00 评审总得分:95.18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郑港财采公开-2025-43208 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西侧郑州台湾科技园A楼 A1-5-501 707,208.00 评审总得分:93.9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郑港财采公开-2025-43209 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7号院办公楼5-9层 709,590.00 评审总得分:92.89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志军、王群生、聂峥嵘、朱海华、张攀(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完成。包1:12192.74元,包2:11138.40元,包3:12022.54元,包4:12063.03元.
收费金额:47,416.71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
地址:郑州市新郑市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乐
联系方式:0371-6851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徐蕊
联系方式:1352559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蕊
联系方式:13525599955

 

 
 
 
来源:河南招标网(www.hnzbw.cn)--河南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24小时服务电话:0371-61265126 6910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