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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5-27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A包 | 负责航西、绿东、建设、柳湖街道办事处辖区食品抽检服务 | 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199号 | 323,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33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A包 | 负责航西、绿东、建设、柳湖街道办事处辖区食品抽检服务 | 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建军、吴青山、牛伟伟(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单位支付。A包:10000元。 | 收费金额:10,0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格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9号 | 联系人:牛伟伟 | 联系方式:0371-8755038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锦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1单元24层2429号 | 联系人:弋启源 李羿辉 胡梦珂 | 联系方式:0371-663502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弋启源 李羿辉 胡梦珂 | 联系方式:0371-6635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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