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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巩财谈判采购-2025-30 |
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巩财谈判采购-2025-30-1 | | 河南宏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天伦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琥珀名城2号楼2单元9楼东户 | 1,668,000.00 | 元 | 评审价格:1668000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巩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应急处理服务项目 |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达标运行,运行期2个月。 | 达到日处理量且排放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姜红梅、张健、许可、李明国、曹红军(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人支付。 |
收费金额:25,016.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定标日期:2025年6月27日2、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4、监督单位名称: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地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联系方式:0371-64389803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
联系人:陈晨 |
联系方式:159387880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联系人:马奔、姜克 |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0371-8668849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马奔 |
联系方式:0371-60992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