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空调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不接受分公司开具的授权书;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或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所投品牌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的中央空调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4.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5.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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