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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5-9 | 2、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潢川县流浪乞讨救助站)特困流浪乞讨对象社会化服务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潢财竞磋采购-2025-9-1 | | 罗山县康馨社会养老服务中心 |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郦水五一农场三分场 | 601,000.00 | 元/年 | 评审总得分:75.67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潢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潢川县流浪乞讨救助站)特困流浪乞讨对象社会化服务项目 | | 合格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合格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杨静、张树红、苏展(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30,651.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潢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潢川县流浪乞讨救助站) | 地址:潢川县境内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方式:131938607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中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潢川县春申社区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773083555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17730835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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