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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 光山县水利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光山县陈兴寨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已接受光山县淮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光山县陈兴寨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仟叁佰捌拾柒万肆仟贰佰陆拾伍元捌角陆分(?43874265.86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陶玉萍,技术负责人:谢言文。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的工程量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为300天。 9、本协议一式6份。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双方各执2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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