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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采购惠科项目临时排污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2025/4/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15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采购惠科项目临时排污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范围:惠科项目临时排污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保修等服务;
2.质保期:1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4.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公开-2025-15098 河南中科膜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东海路以南与工业九路以北航田智能终端产业园C区C9a室 2,396,052.00 评审总得分:90.35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杜莉、郭子勤、王普、郭明菲、杨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向采购代理公司缴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收费金额:33,75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边珊珊
联系方式:0371-6131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
联系方式:0371-6886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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