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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4-114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中心医院彩超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朗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禹州市颍川街道建材大世界西一路 | | 被投诉人1:许昌市中心医院 | | 地址:许昌市文轩路666号 | | 被投诉人2: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
| | 四、基本情况 |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正式受理了投诉人对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彩超项目”(项目编号:ZFCG-G2024085号)A包的投诉,经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现已审查结束。 投诉人认为: 采购过程中以非法理由对我公司进行废标。 投诉请求: 对采购项目进行重新评审。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许昌市财政局 | | 2025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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