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4日
4、评审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信阳信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信阳市浉河区大庆路泰合文馨园8号楼901房 | 0.03675%(计费基数为项目决算涉及金额)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服务 | 大别山艺术职业学院(潢川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决算报告编制结束之日止 | 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强(组长)、张勇(业主评委)、许景。
四、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优惠后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56号4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637677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30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68096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6809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