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驻马店市驿新现代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河南成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驻马店市现代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
2. 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境内。;
3.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驻马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大道以南,中原大道以东区域,计划占地 199805.5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228062.65 平方米;新建 B1-B4厂房 4 栋、实验车间 4 栋,新建 A1-A10 厂房10 栋,新建屋顶光伏、大门、围墙、开闭所、园区道路及停车场,绿化、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热力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规模及施工内容以经评审通过的批复文件及设计图纸为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杨阳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font>3500000.00 元)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无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无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含在监理酬金中。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期控制在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之内。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始,至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4年8 月 27 日。
2. 订立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 。
3.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食品总厂家属院 5 号楼东一 单元二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67000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