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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4-18 | | 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3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8月0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安县磋商采购-2024-18-1 | 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安阳源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化路与德隆街交叉口西200米路北安阳师范学院文明大道校区南苑餐厅 | 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安阳县第七中学东校区学校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后3年 | 详见附件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洪斌、李光明、刘东阳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9,6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hen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示范区)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wz.ggzy.anyang.gov.cn:2345/sfqggzy/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①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33; ②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县第七中学 | | 地址:安阳市安阳县吕村镇吕村集路北 | | 联系人:姜新军 | | 联系方式:135981306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铭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华强新天地11栋4层 | | 联系人:宋永国 | |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永国 | | 联系方式:15103720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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