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营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且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以来1月至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运营负责人要求: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并提供运营负责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以来1月至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且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4年以来1月至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财务状况(新注册企业从注册之日起计算)。(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的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7、投标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格式自拟) 10、根据《灵人社【2019】2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人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无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证明(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由施工单位提供) 11、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