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国贸中心石材玻璃幕墙装饰工程后续建设项目
定标结果公告
安阳市元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安阳国贸中心石材玻璃幕墙装饰工程后续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于2026年11月6日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国贸中心石材玻璃幕墙装饰工程后续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A32058201001046001
1.3建设地址: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北角
1.4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安阳国贸中心石材玻璃幕墙装饰工程后续建设项目,位于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西北角。本工程现场部分玻璃幕墙和石材钢骨架已安装。主要施工内容为后续的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单板幕墙、轻钢雨棚和不锈钢玻璃门的制做和安装。总施工面积约12800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1.7工期:50日历天
1.8招标控制价:13953948.39元。
1.9工程质量:合格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2.1定标时间:2026年11月6日上午09时00分
2.2定标地点: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四楼定标厅
2.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3.1中标人:中京宏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77849838E
3.3中标价:12444666.09元
3.4工期:50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3.6资格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项目经理:张善波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832363
3.8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9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通过核查。
四、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
河南泽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记录核查未通过。
河南林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记录核查未通过。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9日-2025年11月11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13937212613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宝莲寺镇兴宝大道东段郭村集1391号
邮箱:ayjktzg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阳市元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严朝
联系电话:16692258760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北门东与辉府胡同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甜水井街道办事处院内东二楼205号
邮箱:aysycgs123@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与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007957152602
联系人:梁晓楠
电话:0372-2571019
邮箱:ayzbb@163.com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