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⑴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人员要求 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材料不予认可; ⑵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应有4人及以上(含总监),且具有相应的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构成中需有水土保持专业资格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监理资格的人员);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⑶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员工,须提供相关证明(同时具有社保证明、劳动(务)合同、工资关系)。(社保证明需出具社保部门正式查询结果页面,页面需带有在线查询二维码) 3.业绩要求:/ 4.财务状况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按照“财会〔2023〕15号”《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5.信誉要求 ⑴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代理人须在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⑵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还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函格式自拟;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从“信用河南”下载的信用报告已包含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信息,无需再提供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但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函格式自拟。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其他要求 ⑴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⑷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市场主体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并且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和企业市场主体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致。 ⑸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