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1-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投标人,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n 3.6投标人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