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精矿产品包装及相关业务外包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JT-78、慧科ZX-CG01169CF)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钼精矿产品包装及相关业务外包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河南裕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报价折扣:95.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要求:符合甲方现场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成交候选人第2 名:河南桥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折扣:96.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要求:符合甲方现场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成交候选人第3名:河南省晔梵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报价折扣:98.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两年;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要求:符合甲方现场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河南裕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成交候选人(河南桥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成交候选人(河南省晔梵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河南裕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河南桥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成交候选人(河南省晔梵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登高路曲江文创中心双子座7号楼17层1701,电话:15929102452。
三、其他
公示期: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19日
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
五、联系方式(同异议接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付店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083563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登高路曲江文创中心双子座7号楼17层1701
联 系 人:张一鸣
电 话:15929102452
电子邮件:15929102452@139.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