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n 3.2资质要求: \n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n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n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里负责设计的单位委派; \n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里负责施工的单位委派。 \n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4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河南”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3.5投标人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状态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省外企业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n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n (1)投标时凭施工企业CA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项目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n (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招标公告里3.1条的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认资质等级。 \n (3)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