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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睢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结果公告 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睢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睢县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 睢政采【2026】83号 采购项目编号: 睢县财采磋-2026-62 3、项目预算金额:3266703.64元;最高限价:第一标段(包):2599560.44元;第二标段(包):667143.2元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07月17日在《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08月07日 2、磋商地点:睢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王卫平、谢述军、杨林(采购人代表) 四、磋商结果 经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第一标段(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紫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 交 价:2583000元;大写:贰佰伍拾捌万叁仟元整 注册地址:林州市茶店镇明德路9号 第二标段(包): 成交供应商: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成 交 价:656350元;大写:陆拾伍万陆仟叁佰伍拾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工业园a001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第一标段(包) | 名称:睢县 2026年蓼堤镇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第一批)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谭秀梅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12297716 | | 第二标段(包) | 名称:睢县 2026年蓼堤镇常态化帮扶资金产业发展(第一批)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晨 执业证书信息:豫2412022202304641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无;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包): 1、投标单位:河南紫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7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74分; 2、投标单位:河南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51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91分;最终得分:77.42分; 3、投标单位:江苏聚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6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7分;最终得分:76.51分; 4、投标单位:河南润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9.25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9分;最终得分:75.15分; 5、投标单位:河南茂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62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94分;最终得分:74.56分; 6、投标单位:河南念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29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86分;最终得分:74.15分; 7、投标单位:河南业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16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4分;最终得分:74分; 8、投标单位:河南娄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38.32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89分;最终得分:71.21分; 第二标段(包): 1、投标单位: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4.48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48分; 2、投标单位: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43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86分;最终得分:76.29分; 3、投标单位:河南高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0.44分;客观因素评分:6分;投标报价算分:29.71分;最终得分:76.15分; 4、投标单位:河南锦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1.7分;客观因素评分:3分;投标报价算分:29.76分;最终得分:74.46分; 5、投标单位:河南米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明标):42.86分;客观因素评分:0分;投标报价算分:29.62分;最终得分:72.48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标段(包)金额:27830元;第二标段(包)金额:7876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睢县蓼堤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睢县蓼堤镇蓼堤集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5517072366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 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沈阳路 17 号民政印刷厂2号厂房整栋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703977276 3.监督单位:睢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6022957 盛康国誉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