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行开户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含)以来任意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申请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申请人;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申请人。】(查询日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招标项目为资格后审;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