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第1-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 第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n 3.2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3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n 3.4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n 3.5本次招标施工与监理单位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利害关系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