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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省道317原级路面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4/27  

 
 

   

河南浩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偃师区省道317原级路面改造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工作,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区省道317原级路面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6)0004号

标段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6)0004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省道317原级路面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6)0004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6-10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偃师区境内,起始于参驾店村,起点位于 S317 线与村中心路交叉口向东约60米处,路线向西北依次经东薛村、双塔村、高楼北、韦窑东刘村、高村、府南村、府店镇、关庄、马河村,项目终点止于林村路口,路线全长11.114公里。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km/h,项目修复养护里程全长8.559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89.87千平方米,水泥稳定碎石69.358千平方米,施划路面标线 3656.3 平方米。

4、建设地点:偃师区境内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本级财政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253395.89元

7、工期:180日历天

8、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一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4、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1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

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24

2、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20260416

评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金伟(业主代表)、张卫国、张奇、徐永涛、武利军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2日

2、公示情况:在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3、公示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六、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核查情况:家中标候选人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河南省韶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等、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等、河南锦路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成员不能按本项目要求履职、河南天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等、郑州新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中小微声明函没按规定填报等,河南翔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等内容。定标委员会认为上述单位不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否决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七、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6年04月27

2、定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式:核查随机法

4、中标候选人的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八、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名称:洛阳市兴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兴隆街28号

中标价格:16234209.65元

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杨琛琛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豫24120219373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交安B24G01566

项目总工姓名:位留阳

证书名称及编号:级工程师、C20210941038100900397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11936.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4月30日。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379-67750299

代理机构:河南浩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 18625387268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918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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