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结果公示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6-20、2026-005
2.项目名称: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网高压供配电、配电室设备及配电系统、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智能巡检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质量保修期内保修;
二、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26年3月25日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4月15日
2.评标委员会成员:尹广礼、郭慧娟、郭群善、李光亮、王敏(招标人代表)
四、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15时00分
2.定标会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
3.定标委员会成员:晁阳(定标委员会组长)、刘玉茹、原野、赵地、李生增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五、核查信息:
1.信用信息: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会议举行期间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投标人是否存在以下不良信用信息: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2.履约能力: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会议举行期间通过互联网核实以下内容评估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
(1)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项是否被标注异常情况。
(2)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被标注异常、是否存在有在建设项目情况。
(3)核实候选人是否存在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4)核实候选人是否存在严重行政处罚案件影响合同履约的情况。
(5)核实候选人提供的企业业绩真实性,定标委员会将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原业主方核实项目实际规模等情况证实其真实性。
(6)核实候选人财务状况,查看是否被列为强制执行人,是否会影响项目履约。
3.其他: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法定渠道,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是否有行贿犯罪等记录、违法犯罪等情况
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菱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泰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鑫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拓建设有限公司、科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娄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镇华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吕海萌有在建项目,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其核查不予通过。
六、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河南菱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4786317.76元
项目经理:郑豪宇 证书编号:豫241212288305
工期:45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施工和验收合格标准及新乡市电力管理部门要求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协议及招标文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47784.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一横街63号
联系人:徐晶磊
电 话:1551731678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俊杰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洪山科技园创业中心大厦第六层
联系人:李俊杰
电 话:13262161330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134号
电 话:0373-3696562
十、异议和投诉渠道和方式:
异议: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投诉: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4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