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同编号:平采招标-2026-26-A |
| 二、合同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曙光街院区物业项目 |
| 三、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26 |
| 四、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曙光街院区物业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49号 |
| 联系人:刘宏 |
| 联系方式:03754975369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增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新汽车站候车厅南10米 |
| 联系人:董艳超 |
| 联系方式:15136962222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1、合同金额:6385000 元 |
|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需求派驻项目经理及各个物业保洁岗位人员并保证足量配备各种相关保洁设备、工具等以上所有的保洁设备、工具、保洁用品,由乙方自备,甲方概不负责。垃圾袋由乙方自备,保证一天一更换。2、项目经理每天须至少工作时间在岗值班,不能出现脱岗现象,其它工作人员须正常上班,午夜班必须安排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对保洁及其他物业保洁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建立物业保洁规章制度。3、所有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保洁人员必须经培训后上岗,所有服务人员服装规范统一、佩证上岗。4、乙方员工须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室内外各种设施,如员工失误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5、协助甲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禁烟及创卫工作。6、承担甲方在院外路段的卫生、创建等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能出现被通报或处罚现象,如出现通报处罚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保洁质量抽查及考核。乙方在合同生效期间,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做好全院各项清扫保洁工作。 |
|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市二院曙光院区物业服务 | 市二院曙光街院区物业服务 | 按合同规定 | 两年 | 依照合同约定,满足医院曙光院区物业服务标准 | |
|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17日 |
|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