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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44 |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设备验收评估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4月09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顶山市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设备验收评估工作,覆盖平顶山市6区、2市、4县农村地区,纳入本次清洁取暖改造范围(未享受2017-2020年“双替代”政策、未用国家级资金改造、非整村搬迁区域)15.6万户改造目标任务(平原12.4万户、山区3.2万户),严格核查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的采购质量、安装规范、运行性能等关键指标,保障验收结果真实有效。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服务期:两年;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采购范围:项目概况中全市6区、2市、4县农村地区,纳入本次清洁取暖改造范围(未享受2017-2020年“双替代”政策、未用国家级资金改造、非整村搬迁区域),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的改造项目的设备验收评估,覆盖15.6万户改造目标任务(最终以实际改造户数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平公资采2026226号-1 | | 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 | 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未来路建设大厦 | 2,652,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4.2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设备验收评估项目 |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两年 |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张艳菊、王淑霞、杨会丽、袁艳鹤、姜文艺(业主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照豫招协《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2023】002号文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36,8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检测技术中心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2627595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大厦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6336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西沿河路12号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150938572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15093857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