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异常维权打击服务采购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异常维权打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XJ202603022)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和评标工作于2026年04月07日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进行。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包1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服务费报价(元/件):800.00
民事诉讼服务费报价(元/件):6000.00
服务组合报价(元/件):6300.00
优惠承诺:若单季度律师函数量超过10件,我方承诺按上述服务费报价的80%进行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服务费报价(元/件):600.00
民事诉讼服务费报价(元/件):6,500.00
服务组合报价(元/件):6,500.00
优惠承诺:若单季度律师函数量超过10件,我方承诺按上述服务费报价的80%进行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服务费报价(元/件):900.00
民事诉讼服务费报价(元/件):7800.00
服务组合报价(元/件):8500.00
优惠承诺:若单季度律师函数量超过10件,我方承诺按上述服务费报价的95%进行收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公告有异议的,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公示期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公示期截止日延长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竞标人公章递交至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