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 3.3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n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6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7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