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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中原磋商-2025-55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地铁10号线西流湖南站施工占用原绿化场地恢复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 5、评审日期:2026年01月13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中原磋商-2025-55 | | 河南隆鑫智慧建设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68号普罗旺世、塞纳维斯一区12号楼1-2层商2号 | 1,348,847.01 | 元 | 评审总得分:99.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地铁10号线西流湖南站施工占用原绿化场地恢复项目 |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 元颜颜 | 豫241131337709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苏彩云、李鹏凯、艾超(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工程招标收费标准,按照中标价收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 | 收费金额:15,48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 | 地址:陇海路与西三环交叉口西南角 | | 联系人:王瑞明 | | 联系方式:0371-6862063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2室 | | 联系人:郭肖肖 | | 联系方式:0371-5502210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肖肖 | | 联系方式:0371-55022102 |
招标文件正文.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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