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电力组件事业部2025年铝筒体厂房空气处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ZZPGZFW251447)
各相关投标人:
平高电气电力组件事业部2025年筒体焊接能力提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标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招标编号 | 包号 | 标包名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 交货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 情况 |
DZZPGZFW251447 | 包1 | 铝筒体厂房空气处理系统 | 平顶山市美电制冷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1 | 384.5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名 |
DZZPGZFW251447 | 包1 | 铝筒体厂房空气处理系统 | 河南波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 | 386.3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名 |
DZZPGZFW251447 | 包1 | 铝筒体厂房空气处理系统 | 河南港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 | 387.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名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2.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3.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5.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是上述第1条规定的投标人和其他关系厉害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以法人名义异议,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代表未提交授权委托书的;以个人名义异议,未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6)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 0375-2383666
联系邮箱:pgjtwzgs2@163.com
平高集团物资分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