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5 年东铺镇重点村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
2.工程地点:罗山县东铺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气和因环保等不可抗力的停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