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执法记录仪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511013
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执法记录仪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QSZB202511013 |
对现有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包含后端平台升级改造、前端采集工作站升级改造、前端执法记录仪升级等内容的实施部署、技术培训、验收及移交、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为完成本项目改造服务目标的全部工作内容。 |
郑州兰盾电子有限公司 |
郑州二七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
318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交付期 |
服务质量 |
| 1 |
郑州市公安局购买执法记录仪系统改造服务项目 |
对现有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包含后端平台升级改造、前端采集工作站升级改造、前端执法记录仪升级等内容的实施部署、技术培训、验收及移交、售后服务、质保运维等为完成本项目改造服务目标的全部工作内容。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运维期:3年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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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素霞、宋海龙、王广伟(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 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 系 人:吕广奇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1669616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田田、吴晓芳、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田田、吴晓芳、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