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5323号】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GY-ZB-202520
2、项目名称: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项目概况、地点、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1、项目概况: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线路经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正线全长230.49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建设工期4年。平顶山市境内全长69.52公里,途径汝州市、宝丰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设汝州南一座车站。本项目是对平顶山市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既有“三电”及管线设施进行迁建、改移和防护;
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内;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平顶山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具体内容:(1)修建铁路引起的500kV及以上电力线路及相关设施迁改以及防护等。(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5)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7)清单内的相关专题研究。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消灭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手续未履行均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省、市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
8、本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三、中标情况:
根据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中标人名称: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2号
投标报价:179083347.00元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消灭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手续未履行均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省、市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项目经理:林志海,证号:陕1612020202101426;
项目组成人员:王颢、滕建武、綦志富、李树全、刘贻军、吴波、滕小芳、武礼仁、李晓博、段熙宾、李庆刚、王朝存、韩?志、陈丽、于旭娟、黄明、王海英、岳彤星、李延亮、毛萌、谢经纬、郑刚、高妍、乔锦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计算收费执行,由中标人支付计取,代理服务费451083.35元,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公管办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611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073E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委市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郜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6055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共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61号西园区18号楼2单元3层33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8237525030 0375-2086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8237525030 0375-2086966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