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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成交公告

2025/1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5-69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HBCG-2025-0430-01 采购燃油燃气货车尾气排放便携式氮氧化物检测仪8套(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江苏泰嘉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市泉山区准塔东路7号恒泽广场2#-1-105 777,600.00 评审总得分:89.82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鹤壁市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董青莉、朱有良、祝斌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13,219.2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它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详见附件。投标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南段295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7737744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乾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欣荣湾商业街20号楼603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963929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9639291188

 

 
 
 
来源:河南招标网(www.hnzbw.cn)--河南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24小时服务电话:0371-61265126 6910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