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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平卫采磋商-2025-24 |
|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安路街道鸿翔东院部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4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平公资采20251028号-1 | | 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示范区碧波路蓝湾新城1号楼东1单元4层西南户 | 8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1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安路街道鸿翔东院部分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李志远 | 豫241141564796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瑞华、李警、门聪慧(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豫招协【2025】002号文计取。 |
| 收费金额:14,4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2、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3、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大显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成交。 4、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3737428431C电话:0375-3653080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30号院 |
| 联系人:闫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766266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81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20米 |
| 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289616 189375887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289616 18937588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