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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2025/10/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17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110号-1 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提升项目 河南正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21楼2102室 928,000.00 评审总得分:88.7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2025年偃师区邙岭镇刘坡村道路提升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15日历天 姚淑艳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豫241141567520
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新华(组长)、石捷、彭利娟(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1,13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538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区6号楼1308室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69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96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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