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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0 |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2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85-1号-1 | | 四川鼎顺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江北望王路3幢201 | 740,2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2.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南李村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宋佩佩 | 川2512016201715786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赵燕、史海涛、王新学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 收费金额:8,882.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38388818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易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义马市泰山路地税局家属院3单元101 | | 联系人:徐女士 | | 联系方式:157294935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 | 联系方式:15729493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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