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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潢川县2022-2023年度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工作编制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nyang.gov.cn/huangchua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潢财竞磋采购-2025-28 |
| 2、项目名称:潢川县2022-2023年度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工作编制费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878,136.00元 |
| 最高限价:1878136元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潢财竞磋采购-2025-28-1 | 潢川县2022-2023年度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工作编制费 | 1878136 | 1878136 | 是 | 1878136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本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采购内容为潢川县2022-2023年度8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工作编制,包括资料收集、基础数据分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数据库更新。(详细内容及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服务期满;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国家机构改革而暂停审批的规划资质证书,提供相应证明视同继续有效);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土地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职工,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提供2025年3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nyang.gov.cn/huangchua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投标; |
3.方式:(1)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网上招投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统一版)”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栏目内下载或在采购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2)请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在《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1。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5.供应商注册:投标企业首先登录“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nyang.gov.cn/huangchua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潢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7.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8.请供应商下载投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9.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有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招标控制价金额计算约27537.63元,以实际中标价为准。 10.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6-5528602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潢川县环城西路104号 |
| 联系人:袁超 |
| 联系方式:137829482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光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白店乡白店新街79号 |
| 联系人:陈俭凤 |
| 联系方式:1383767137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俭凤 |
| 联系方式:13837671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