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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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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发包人(全称): 泌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n承包人(全称): 驻马店领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泌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泌阳县泌水河大道、团结路、人民路等十三条路弱电入地“蜘蛛网”整治项目(三)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n一、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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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工程名称:泌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泌阳县泌水河大道、团结路、人民路等十三条路弱电入地“蜘蛛网”整治项目(三) 。
\n2.工 程 地 点 : 泌 阳 县 境 内 o
\n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泌资建【2025】050号 
\n4.资金来源: 县 财 政 资 金 。
\n5.工程内容:本项目主要涉及原通信杆路设施、架空光缆的拆除,敷设通信管道光
\n缆、新建人(手)孔、主干道及周边道路的蜘蛛网整治、光缆线路捆扎及入地。
\n6.工程承包范围:
\n施工总承包,最终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纪要(如 有)为准。
\n二、合同工期
\n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7 日。
\n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7 日。
\n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n三、质量标准
\n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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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四 、签约合同价
\n1.签约合同价为:
\n人民币(大写) )肆佰捌拾伍万壹仟肆佰肆拾叁元(? 4851443.00元):
\n五、项目经理
\n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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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六 、合同文件构成
\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n(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n(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n(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n(4)通用合同条款;
\n(5)技术标准和要求;
\n(6)图纸;
\n(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n(8)其他合同文件。
\n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n七、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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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n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n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n八、词语含义
\n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n九、签订时间
\n本合同于 2025 年 8 月 7 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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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十、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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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合同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 签订。
\n十一、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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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十二、合同生效
\n本合同 自 双 方 签 订 后 生 效 。
\n十三、合同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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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合同一式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 份,承包人执 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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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发包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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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n(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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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组织机构代码:11412822MB0X10161F
\n地 址 :驻马店市泌阳县行政路12号
\n邮政编码: 463700
\n法定代表人: 毛庆亚
\n委托代理人: 陈晓坤
\n电 话: 0396-7922100
\n传 真 :
\n电子信箱:
\n开户银行:
\n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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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承包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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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n(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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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组织机构代码:91411700MA9KFPQ58F
\n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文明大道与创业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润升发时达家居建材城B3?2?112
\n邮政编码:463000
\n法定代表人: 王华勇 委托代理人:
\n电 话 :13939692939
\n传 真 :
\n电子信箱:
\n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天中支行
\n账 号: 254678667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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