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1.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1.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1.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1.5.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信誉承诺。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提交“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2.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2.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2.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2.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2.5.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信誉承诺。
3.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7提交“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3.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3.5.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3.5.4投标人本次投标所需要的资质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信誉承诺。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7提交“无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 08 月 22 日至2025年08月29日。
2、招标文件的获取:登陆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入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下载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等,按要求进行网上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7.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00。
2、现场开标地点: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武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