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现进行询比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飞灰螯合物运输服务二次
2.2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34350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d,配置2×300t/d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和1×12MW汽轮发电机组。
2.4 项目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西城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2.5飞灰产生量
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螯合物约24.5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90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9000吨。
2.6飞灰处理工艺
飞灰与螯合剂、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飞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存储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
2.7飞灰螯合物运输距离
项目距离飞灰填埋场距离约1.5公里,受托人应按规定路线运输至委托人指定的堆放点。
2.8 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飞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固体废物重金属浸出毒性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617-200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 618-2004)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2009)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 6944-2005)
2.9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
2.9.1服务范围
受托人配合飞灰螯合物厂内装车工作,受托人应提供满足危化品运输资质规定要求的车辆将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运输至指定的飞灰场,受托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受托人应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运输单位”板块进行管理,并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及设备;运输的车辆应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内备案并上传相关手续;运输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确保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信息位置共享;配备与运输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飞灰场库区内临时路基板、叉车、吊车等机器具满足飞灰场卸车要求。飞灰螯合物的码放遵守政府及堆场要求,不得随意倾倒,受托人必须做到飞灰码放整齐、堆体稳固。飞灰螯合物填埋当天按规定进行覆膜(土工膜厚度不低于1.0mm)、覆土,土工膜及覆盖所需黄土由投标方提供。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现场库存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出具情况,定期集中运输,转运周期不得超过7天一次。
受托人运输的飞灰量以委托人地磅称量的数据为准,由委托人进行书面确认。委托人指定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厂家负责厂内飞灰螯合物装车。
2.9.2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日期至2026年8月31日(以委托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10成交标准:
本次采购设定一个成交人。
成交人按照按照最终响应报价在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进度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2.13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2.14其它要求: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含危险废物)(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3 响应人2023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危险废物运输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询比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采购人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结果为准)。
3.5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6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认真填写、签字、盖章。
3.7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3.9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报价前务必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确定相关参数要求。
上述资质文件需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四、询比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2日11:00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浏览公告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选择注册是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2登陆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4.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报名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及报价要求
5.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询比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5.3请各报价人于2025年08月22日上午10:00前登陆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4若分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我方可取消此项目。
5.5报价要求:
5.5.1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要求,需提供道路运输证、车辆保险单、驾驶员合规证件(按期年审有效)、押运员合规证件(按期年审有效)。
5.5.2如有技术不清,请务必和需求部门技术人员联系落实(联系方式见下)。
5.5.3报名通过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查看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探勘现场的责任、风险、费用等。由于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务必保证使用后达到预期效果,并与我公司技术部门人员沟通后再进行报价。
六、询价规则:
6.1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一次报价给予最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2本次询比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主。
6.3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6.4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6.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6.7评审:最低价中标。此询比采购项目为一次报价,即由采购人在平台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按业绩进行推荐。
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1、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为固定单价 元/吨,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上述费用为项目飞灰运输服务及其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机械费燃油等耗材费、工具材料费、运输费、技术服务费、安全防护费、相关文件编制费,飞灰运输服务过程中需核实、求证、检测、验证的内容所产生的费用,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约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合同是为固定单价合同,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不因任何情形而调整。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验收标准:验收之日起一年内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4、运输、装卸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八、询价地点: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地址: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务 王老师 19803607973
技术 王 工 17319773681
监督部门: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电话:丁老师 13849097338
城发环保能源(汝南)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