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F-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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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
\n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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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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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n发包人(全称):平舆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n承包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驻马店市建筑公司
\n(联合体成员):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n一、工程概况
\n1. 工程名称: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n2. 工程地点: 平舆县产业集聚区东区 。
\n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208-411723-04-01-363123。
\n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n5. 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含三个地块,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19761.38?,总建筑面积约169837.72?。主要建设内容为仓库、水场车间、整理车间、危化品库、综合服务楼、动力中心、压滤车间、加药间、2#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综合处理池、清水池、集水池和事故池等地下水池建筑、原皮库及化料仓库、蓝皮库、综合处理车间、消防水池及泵房、风机房、配电室、门房及室外绿化、道路硬化及发货场地、大门、围墙等以及水、电、通讯、消防、管网等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n6. 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施工图图纸及相关计算书);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不含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项目水、电、路、通信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接驳等工作;4.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n二、合同工期
\n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n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n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n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以接到发包人开始设计书面指令起计算),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不含审查时间),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n三、质量标准
\n工程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n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n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n1. 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n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零贰拾捌万陆仟玖佰元(?23028.69万元)(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为准)。
\n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n(1)设计费(含税):
\n经政府结算评审后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费)的2.2%(约495.73万元)。
\n(2)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n经政府结算评审后建安工程费的99%(约22532.96万元)。
\n2. 合同价格形式:
\n合同价格形式为:可调价格合同。
\n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n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项目负责人
\n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王恩 ,设计项目负责人: 韩干波 。
\n六、合同文件构成
\n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n(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n(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n(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n(4) 通用合同条件;
\n(5) 承包人建议书;
\n(6) 价格清单;
\n(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n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n七、承诺
\n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n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n八、订立时间
\n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订立。
\n九、订立地点
\n本合同在 平舆县 订立。
\n十、合同生效
\n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n十一、合同份数
\n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n\n \n \n | \n 发包人:平舆县豫资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n \n | \n \n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盖章) \n | \n \n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方):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 (盖章) \n | \n
\n \n |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 \n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 \n \n 法定代表人: \n (签字) \n | \n
\n \n |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23MA40YH815A \n 地址:平舆县健康路西段北侧 \n 邮政编码:463400 \n 法定代表人: \n 委托代理人: \n 电话: \n 传真: \n 电子信箱: \n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舆县支行 \n 账号:20341172300100000256361 \n | \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 地址: \n 邮政编码: \n 法定代表人: \n 委托代理人: \n 电话: \n 传真: \n 电子信箱: \n 开户银行: \n 账号: \n | \n \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44624991J \n 地址: \n 邮政编码: 430060 \n 法定代表人: \n 委托代理人: \n 电话: \n 传真: \n 电子信箱: \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首义支行 \n 账号: 270782191910001 \n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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