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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新阳村移民产业园标准库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新平竞谈-2025-6 |
2、项目名称:2025年新阳村移民产业园标准库房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
最高限价:1622253.63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新平竞谈-2025-6-1 | 2025年新阳村移民产业园标准库房项目 | 1950000 | 1622253.63 | 是 | 195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2025年新阳村移民产业园标准库房项目,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提供开标前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予以认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需提供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缴纳的近三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复审,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对此项内容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标室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监督单位: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财政局:0373-7553110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
地址:平原示范区华山路与丽江路交叉口西南180米 |
联系人:何建宾 |
联系方式:1356944262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新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77号凤凰台街道办事处6层606室-62 |
联系人:胡梦珂 |
联系方式:133466778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胡梦珂 |
联系方式:13346677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