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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示范磋商采购-2025-3 |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明志中学4#、5#、6#教学楼地面维修改造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5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SFCG-2025-0186-01 | | 河南乃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山路街道锦绣花园13号门面房 | 677,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3.9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鹤壁市明志中学4#、5#、6#教学楼地面维修改造项目 | | 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 | 岳方伟 | 豫241212292505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明鹏、刘素敏、赵平丽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8,12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详见成交公告附件所示。 采购人依法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鹤壁市明志中学 | 地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与黄埔江路交叉口西200米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1873853301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千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桥盟街道办事处朝歌明珠小区8号楼401室 | 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530392987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方式:1530392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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