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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教育体育局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鲁采招标-2025-66 |
2、项目名称:鲁山县教育体育局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预算金额:200,000,000.00元 |
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5701号-3 | 第三标段 | 40000000 | 40000000 | 是 | 40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00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标段划分:第三标段:让河中心校、熊背中心校、团城中心校、董周中心校、张店中心校、仓头中心校、花园路小学、汇源中学; 5.2服务内容:负责鲁山县2025至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营养餐食材采购和配送。 5.3配送模式:使用净菜配送模式 5.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 5.5供应对象:鲁山县2025至2027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 5.6配送地点:鲁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5.7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5.8食材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同一供应商只可投一个标段。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投标人获取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 ”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 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4.售价:0元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 ”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接收。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人:鲁山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鲁山县教育体育局 |
地址: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路西段 |
联系人:魏先生 |
联系方式:0375-505113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8号 |
联系人:薄文明 |
联系方式:0371-6094908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薄文明 |
联系方式:0371-60949089 |